HR法律网客服:不用。没签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员工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才需要交培训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才承担赔偿用人单位损失的责任。并明确规定了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录用该职工其所支付的费用;为职工支付的培训费用;该职工单方辞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双方约定的赔偿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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