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根据全总《关于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的规定,企业工会组织应主动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启动协商程序,积极促进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其上一级工会可依法代表基层工会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小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地区,县级以下区域工会或产业工会组织可以向相应一级的企业代表组织提出协商要约,通过集体协商和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各类小企业。根据需要,区域工会或产业工会组织也可对本区域、本产业内所属企业直接发出协商要约,同企业方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应当重点抓好要约前、要约中、要约后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一是在启动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前,要做好要约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征求职工对协商事项的
HR法律网:按照全总《关于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意见》的精神,当前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应重点放在以下四类企业:一是没有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二是集体合同已经到
HR法律网: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应该明确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等,还应附有协商代表资格认定书。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