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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是企业(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的争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是事业单位(只有法人登记证)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按照《公务员法》规范的行为,不适用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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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 如果档案在用人单位手中,当然属于劳动争议。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线咨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0-9898-51
黄广权与江门市卫生局等人事争议纠纷上诉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江中法民四终字第18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黄广权。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门市卫生局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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