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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系数:
1、工资系数是指实行岗位工资的企业,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责任大小、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四要素确定岗位级别,体现不同岗位(职务)之间劳动差别的工资单元。
2、岗位工资标准不再以固定金额表示,而是用系数表示,系数值取决于被聘人员所在岗位的岗位系数和被聘人员潜在技术因素等附加系数。
二、工资小计:
1、工资小计即是应付工资。它是企业对单位员工个人的一种负债,是企业使用职工的知识、技能、时间、精力,而应给予职工的一种补偿(报酬);在企业给职工支付工资以后,这项负债即行减少。
2、2006年新的会计准则中,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取消。“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科目和报表项目取消,代之以“应付职工薪酬”,该科目除核算工资、福利费外,还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相应地,职工教育经费不再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工会经费和住房公积金也不再在“其他应交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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