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工资薪金支出就是公司支出的工资总额,是应发数,不是实发数,如果“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得很完善的话,应该一致,不知道你公司的性质是啥,应该包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中的工资支出合计,不应该减除代缴的社保等费用。“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也与此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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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你的工资构成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餐补+车补等。社保基数是按照你的基本工资发放的。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
9月份实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可以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执行?
HR法律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HR法律网: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必须以个人的实际所得为依据,不能采取核定征收方法。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