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劳动合同法》第40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里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即是代通知金制度。代通知金制度在法律上的确立,增加了企业辞退非过失性员工的操作余地,即企业辞退非过失性员工的,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用提前30天通知,直接用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即可.
即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形式代替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代通知金制度代通知金制度可以让企业降低风险,也使得使劳动者有较多的时间寻找新的工作可以使劳动者有较多的时间寻找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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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不超过平均工资三倍的不用计税吧,超过的正常计税。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com)来回答你最关心最急迫的h法律常见问题,为你消除迷惑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一、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应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经济赔偿金应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来
"代通知金"是指工资和各项补贴吗,和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一样吗?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代通知金的计算方法是和经济补偿金不同的,代通知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的上一个月的实际总收入计算的,而经济补偿金是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