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首席律师律师为您解答: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 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在这种情况下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拨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1.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HR法律网(www.law-h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