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现役干部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政联字4号)第1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的干部探亲,干部爱人未随军的,干部每年可休假探亲1次,假期为30天。干部爱人每年也可以来队1次,往返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可由军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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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一方已利用年休假探亲的,工作人员配偶能否再享受探亲待遇?
HR法律网: 《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64]中劳薪字第296号)第1条规定:军官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工人、职员一方因有特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1981年3月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由国务院公布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