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法律哪条有明文规定关于“代通知金“?

2015-11-29800 人看过

 HR法律网:代通知金是香港的叫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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