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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干部的自律意识差。一方面私心严重。有的党员干部党性不强、意志不坚定,经受不住新时期权欲和名利的考验,时时处处“我”字当头,把党的宗旨、群众的利益放到一边。另一方面,无责任心。部分村干部认为身在农村再干也就是个村官,不如趁着自己有权抓紧结交一些朋友,处几个有权有势的“关系”,以后能派上用场。这样,便借工作之机、慷集体之慨,或请客或送礼或玩乐,认为只要不进口袋进“皮带”(装进肚子里),什么事都没有,不惜用集体资金挥霍浪费、假公济私。村干部之间、村与村主要干部之间有的是相互利用,集体资产管理不严,仅凭个人一句话就将村里的资产拱手相送。
(二)村级对财务问题重视不够。有些村干部普遍存在着“重任务、轻财务”的片面认识,认为当前的农村工作只要搞好计划生育和社会稳定就万事大吉了,岂不知财务管理不善,早就给村里稳定埋下了隐患。有些村干部不熟悉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自己虽然把钱花出去了,但为群众办了事,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至于记不记账、遵守不遵守财务制度无关紧要,上面一旦追查下来,只要把经手的日记本交上去就可以了,如此等原因造成财务管理新老问题不断。
(三)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一方面村级民主监督不到位。一些村因资金存在“体外循环”现象,造成财务公开的内容与实际不一致,公开力度不够,村级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民主理财小组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另外,分散的家庭经营,使不少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另一方面,镇里对村级财务监督检查的力度还不够大,使村级组织和干部在理财上存有较大随意性。
(四)财会人员队伍素质不高。一是人员不稳定,财务管理的工作性质要求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但是,目前部分村的财会人员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大多是自己的亲信。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还有一些村在挑选财会人员时,不是从工作考虑,而是完全凭个人好恶和感情办事,对那些坚持原则、不听自己话的财务人员随意更换,导致一些素质低下、根本不能胜任财务工作的人,被选拔到会计岗位上来。二是业务水平低。部分村会计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不高,业务水平差,办事效率低。三是政治素质差。有的村级财会人员与村主要干部结成利益共同体,浑水摸鱼,从中渔利,对村主要干部经济上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愿监督或放弃监督,发现问题不敢管、听之任之,更有甚者与村主要干部同流合污,虚报支出从中牟取私利。
(五)某些政策因素引发村级财务管理不善。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规定,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村财村用镇监管”,村级开支由“拨付制”改为“报账制”,村级所有支出都要有正式发票、完善的手续才能到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报账,否则不予核准报销、入账。然而,从当前村级财务支出的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支出都没有正规发票,一些开支如维修生产路、使用零工等也无法取得正规发票,使一些开支无法在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报销。对这部分支出单据,村里便不得已地另设一套账,久而久之,村集体收入也不上交,造成账外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形成了村干部滋生腐败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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