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讲,企业裁员的类型主要分为,结构性裁员、优化性裁员
、经济性裁员。法律上所说的裁员是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与
《劳动法》相比,无论是在实体条件还是程序条件方面都有所降低。
一是扩大了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法定情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
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
人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增加了两种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
员的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
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的。新增加的这两类可以裁员的情形,是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现实情况,有利于
企业适应企业结构调整、参与市场竞争。
二是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都
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
政部门报告。《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法》以上规定内容调整为,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
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
规定的程序执行。这就意味着企业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百分之十
的,就可以无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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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
实施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是什么?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1.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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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哪些?
HR法律网首席律师杨静律师为您解答:《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