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第三十一条关于收到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收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到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
不执行劳动仲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第四十七条收到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第三十三条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第五十九条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劳动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书也属于法律文书,所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请强制执行,没有必要拿着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再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对不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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