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的法律问第十六条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第一百零六条主要包括第一百零一条: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第六十九条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第七十一条0元、1第一章 总 则30元。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第五十六条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第十九条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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