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劳动合同补签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劳动合同补签是否有效?
没签劳动合同后来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补签的是合法的。
但是不能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第十三章 附 则,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第二十七条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第七十八条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第七条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第十二条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第五章 工 资
《劳动合同法》就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第八十八条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补签的劳动合同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并且合同内容不违法的,则补签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但要注意,我国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有明确的要求,若是超过规定的时间,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话,那从第二个月开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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