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期限是多久?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期限是多久,法律中并没有做出限制性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第九十二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第四十七条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然,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法律仍保护。如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这也同时反映了这些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
3、拒绝治疗的
提供医疗救治,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第四十条动能力,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
工伤保险在我们国家是属于一种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所购买的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并且认定成为工伤的情况之下,是由工伤保险对此进行赔偿的。申请认定工伤的话,是需要用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人单位在30天的时间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然后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来进行处理。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成都劳动纠纷律师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假工资待遇怎么计算的?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假工资待遇怎么计算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大学被开除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什么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的期限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的期限一般是试用期不可以延长。但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