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工伤赔偿哪部分由单位承担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赔偿哪部分由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第十九条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第二十六条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22个月至第六十九条1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二、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1、医疗待遇: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2、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至6个月的本人工资(每级相差两个月)。
(2)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90%至75%的伤残津贴(每级相差5%)。
(3)护理费。伤残职工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享受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的护理费。
3、工亡待遇:
(1)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为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
(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供第四十二条养条件的直系亲属按月享受40%至30%的抚恤金,直至失去供养条件。
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初一定要先行声明自己是工伤,需要进行工伤报销,并要求医院按照工伤条例中规定的药物和方法进行治疗。如医院确需使用特殊药物和治疗方法的应提前通知员工,并得到员工的许可和签字确认,方可使用。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成都劳动纠纷律师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职务行为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由谁承担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职务行为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由谁承担?用人单位的工
成都劳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用人单位能诉诽谤罪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用人单位能诉诽谤罪吗?诽谤罪并不
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敲诈勒索罪可以是单位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敲诈勒索罪可以是单位吗?可以是单位的。敲诈勒索罪的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