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直没上班,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并没有实际履行,所以,劳动合同无效,无需纠结
退还彩礼和三金就比较合理了,其余的费用基本属于已花销的费用,可以不用退了。
发生工伤可以按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