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第三十六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
需要根据具体情节、涉案金额进行判断的。
婴儿爷爷托你仅仅是代养小孩,给工资手续可办可不办;如果是收养必须要办相关收养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