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表见代理制度表见代理制度是指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由于被代理人与行为人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且相对人在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在客观上足以使相对人充分相信其有代理权,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代理分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两种,表见代理意在维护人们对代理制度的信赖,保护善意且无过失的相对人,进而保障交易安全,应为无权代理的一种特殊情况,包含在广义的无权代理之中。区别于狭义的无权代理,其后果应归于本人,待本人履行完义务之后,可依据内部关系向行为人追偿。构成表见代理的要件有哪些构成表见代理除须具备代理的一般要件外,还须具备以下几个特殊要件: (1)客观上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 (2)相对人必须是善意的且是无过失的.(3)本人具有过失。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现行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对司法的破坏对司法尺度的破坏包括司法救济标准的尺度、适用法律法规的尺度、举证责任归责及完成情况衡量的尺度等,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对它们都产生了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区设立以及制度《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