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2002年12月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2004年11月公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规定了以下处理措施:(一)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包括依照条例对无照经营的劳动用工行为进行检查,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二)无营业执照经营活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各地的社保及劳动政策都不太一样,最好向当地社保及劳动部门咨询,及便得到最准确的回复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不要缴纳养老保险的。一、现在有的事业单位正在试点改制,改制后缴纳社保,未改制的不交,但国家视同缴费年限。工勤人员要看是否在编,在编的不交,不在编的合同
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由于不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其用工行为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会产生履行的效力,即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效果,但这并不等于不会产生其他法律后果。《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