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

2022-11-0295 人看过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详见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人事上什么叫做不定期限合同??

    就是没有劳动期限的限制,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构成违约。在同一单位工作10年以上,经劳动者要求,单位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承包生产队的荒坡,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

    不超过30年。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有人给我借钱,定的期限到了,他不还,咋办

    建议及时起诉到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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