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作协议怎么处理?

2022-11-04102 人看过

1、“无效合作协议”又可称作为“无效合作合同”是指合同或协议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或协议的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 2、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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