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公司合并后可以解除劳务合同,但需符合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等。 2、法律依据:《
公司合并后如果没有与员工解约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新公司不需要赔偿员工或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收购、合并是很多人分不清楚的两个词,在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适当区分这两个词,才能让公司更好的生存发展下去。那么收购与合并有什么区别呢? 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法人资格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