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不适用于事业单位,但可以参照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如果劳动者自愿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多种情况。这些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中,不包括劳动者自愿辞职
需要。在我国境内的任何企业,只要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都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必须遵守《劳动法》。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董事会解聘经理一般不由《劳动法》调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可依法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其与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