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1、董事会解聘经理一般不由《劳动法》调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可依法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其与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及董事长法律地位】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执行董事】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