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子女关系,指的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继父母是指子女对父母一方后婚的配偶的称谓;继子女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其前婚中所生子女,是相对于现行婚姻中夫妻另一方而言的。 继父母子女关系的类型: 第一,抚养型。抚养型继父母子女关系指继子女未成年并与生父(生母)及继母(继父)共同居住且接受了来自继父母的抚养教育,形成抚养关系,在二者之间推定形成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双方间权利义务关系与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但继子女仍旧保持同自然血亲父母一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时,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在法律上的后果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大致相同。 第二,收养型。继父或者继母通过正式的收养行为而收养了继子女,对通过正式的收养行为而形成的收养关系,在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后,继父母子女关系就相应的转化成了养父母子女关系,从而适用法律对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协议有效。如果该抚养协议是出自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签字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
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需要区分二者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如果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教育,则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反之,若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继子女对继父母不具有赡养义务,自
夫妻离婚后孩子若是跟了父亲并且再组成了新的家庭,该孩子的继母对孩子是有抚养的义务,继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应当和亲生父母的关系在法律上是一样的,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