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第二,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 第三,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应该享有补偿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离婚时女方持有财产的双方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的,按照协议办理财产交接;如果协商补偿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判决之后,按照判决办理财产分割。 二、法律
夫妻离婚打官司需要准备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身份证据; 2、婚姻关系证据; 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4、双方经济状况证据; 5、家庭财产证据; 6、子女抚养证据; 7、精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汽车、房产以及实际所有的其他财产进行控制; 并单方使用,又不能说明合理用途,该行为属于严重侵犯配偶享有的共同财产权益,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