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第一、双倍工资的惩罚。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第二、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现在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所以违约解除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
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犯重大错误,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