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您请教一个案例,我有个叔叔,家在黑龙江齐齐哈尔,2019年2月,他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使用虚假所有物权属证明作为担保等虚假事实,骗兴业银行黑龙江齐齐哈尔分行贷款650万元,给该储蓄机构造成亏损好几百万元。在这之后被黑龙江齐齐哈尔当地警察刑拘。想问这种事情是骗取贷款罪还是贷款诈骗罪啊?会怎么判?
谢谢呀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欢迎打电话详谈。
律师解答
您好,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为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通过诈骗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是江西人,我跟某娱乐公司签约了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书,某娱乐公司转让北京某地产公司的股权归我,某娱乐公司自身提供担保,写明最迟回购期限是2020年11月,但至今也没有如约回购,我
我是湖北人,我是某娱乐传媒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我司2020年3月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认可破产。但以前签约了个卖房合同书,这个合同书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更名,逾期4个月了,
带法院的缴费通知单以及银行卡(现在很多法院不收现金)应该来说各城市的规定不一样吧,一般交到银行的会比较多。以上海地区为例,可以交到银行柜台,也可以在上海市高等法院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