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上述规定,虽然劳动合同在产期内期限届满,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应当送达劳动者。找不到劳动者,通知不到本人的,可以通过挂号信或者快递送达(快递最好发两份,一份是身份证地址,一份是合同上面填写
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签字即可生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支付这一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