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发放工资,但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用人单位应该足额及时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果工厂倒闭,确实无力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按照六成发放工资,也是一种折中的选择,未必合理,但可行。
可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一般是辞工后下月结算,。不过建议你到公司财务那边问一下,每个公司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