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费用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且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因此,当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返还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查验所返还的房屋以及屋内物品是否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期间的各种费用是否已经结清。如果承租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拒绝返还房屋,而是继续使用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立即腾空房屋并返还房屋,也可以同意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出租人依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合同解除,租客从房屋里面搬出去。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赔偿。员工自己提出辞职,一般没有补偿。
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其房屋的所有权转让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购房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房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卖方支付购房价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