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一下1个小案子,我是江苏人,我手里存在一份我妈妈的自书遗嘱,我哥否认,审判法官主张我提供检材,但是吧我没有检材,鉴定机构没法鉴定,王四营法庭否认我妈妈的自书遗嘱,我怎么听不懂呢?我想要委托一个律师所解决保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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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离婚案件原告方撤诉了但我想离婚审判法官要求我另行起诉合理么?
我是离婚纠纷的被告,原告方在第二次法官开庭时撤诉了,但我突然想离婚了,但审判法官要求我另行起诉,合理么?另行起诉十分麻烦,我想委托一个律师所解决保护我的权益,我想马上离婚。谢
只要房产是爷爷个人的,爷爷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立遗嘱房产指定孙女继承即可。但为了日后的过户,最好立公证遗嘱。当然也可以立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等。
遗嘱不写执行人有效。 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