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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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的不管结婚多久都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
婚前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分配,为一方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