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当天辞职马上就走了,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员工试用期离职扣20%工资,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否则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赔偿的。法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
你可以要求: 1、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但二倍工资只有一年的时效,故你2013年8月12日仲裁的话,只能要求2012年8月12日-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