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10年度工资、薪金总额为123600元,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为15000元,企业所得税报表中职工福利费税前可扣除的金额为多少?那么只要小于或等于17304元都可以税前扣除对吗?

2015-09-161329 人看过

 HR法律网团队律师:

①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不再预提,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工资、薪金总额的14%以内可以据实列支。
你公司福利费扣除限额为123600*14%=17304元,你公司实际发生15000元,在限额内,所以在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金额为15000元 。
②你公司2010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只要小于或等于17304元,都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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