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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普通电话、手机通话中涉及秘密;
(8)不在公共场合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9)不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上处理、传输、储存秘密;
(10)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阅办和存放涉密载体;
(11)不带涉密载体出入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12)不私自销毁、处理涉密载体;
(13)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邮政通信、明码电报和无线通信设备传递秘密;
(14)不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网络连接;
(15)不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及互联网上交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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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怎么签?
HR法律网团队律师: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领域中订立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不同时签,这样的保密协议有效吗?
HR法律网团队律师:第一、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在一个时间签订,也是有效的。因为保密协议可看作是对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早补充晚补充都是可以的。关键是看这个岗位是否确实涉
公司如何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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