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会算时,企业本年支付的职工福利费,不得超过本年度职工总额的14%。超过部分调增应税所得额,补交企业所得税。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新准则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该全部转入哪个科目?
HR法律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
HR法律网:工资总额的14%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抵扣,超过14%的需要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HR法律网(www.law-h.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
HR法律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下称“新准则”)第二条规定,新准则下将职工薪酬分为以下8个明细: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