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了争议,工会应主动同企业行政方进行协商,力争使争议通过协商解决,这样有利于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经过努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会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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