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 (1)对注册、登记地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用人单位,按单位性质划分:①用人单位系市属国有、集体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央、省和外地驻青用人单位的,应向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上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四市和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用人单位系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的,应分别向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上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本区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对注册、登记地在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保税区、胶州市、即墨市、莱西市、平度市的用人单位,应分别向单位所在区(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上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本区(市)辖区内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各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由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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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举证责任倒置能够彻底解决用人单位“有证据不提供”的问题,譬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对劳动者举证责任上的照顾将有力的遏止不法用人单位的恶意规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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