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这个“严重”没有具体规定,属于自由裁量的范围。如果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把旷工三天作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来写进去的话 是有效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这样子你就拿不到补偿金,但之前的工资应正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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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零售企业,实行上班半天休半天的管理制度,如果员工在国庆节既上半天班,又加班半天,请问加班工资如何
HR法律网:根据加班时间计算加班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
梁文与天弘(东莞)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2014)东中法民五终字第166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梁文。 委托代理人:谭健文,东莞
HR法律网:企业的行为是违法的。我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