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末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被扣押的财产应当置于人民法院的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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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欠费单位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账户存款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欠费单位提供担保
在什么情形下,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强制划拨欠费单位社会保险费?
HR法律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查询欠费单位存款账户有存款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
HR法律网:《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