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照桂政劳险字〔1995〕23号文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其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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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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