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33℃到35℃之间可以享受高温补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目前,浙江、重庆等省市已制定了相关高温津贴标准。如浙江省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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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各地关于高温费的规定不同,比如上海的高温费是有强制规定的—— 每年6、7、8、9月,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
HR首席律师为您解答:如果单位不按月发放高温补贴,劳动者可拨打12333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处理。对高温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