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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在外服签订劳动合同。
外企驻华代表处在中国境内是无权自主雇佣中国公民的,必须通过隶属劳动局的第三方,即FESCO(友谊国际劳务公司)。其关系是,首先代表处和FESCO签订劳务委托协议,然后FESCO会与相关雇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最终是雇员是FESCO的员工而非代表处的。如果代表处、FESCO和你的朋友不签订三方劳动合同的话,你朋友的劳动权益是得不到真正保证的。因为只有在三方劳动合同签订之后,代表处会每个月给FESCO缴纳约每个雇佣人约RMB300--RMB500(依职务不同费用不同)不等的服务费,满足这两个条件后,FESCO才会为代表处向劳动部门申请并帮助代表处缴纳雇用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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