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主体来看,筹建中的公司因不具有用工权利能力而不能承担劳动关系,
确实不具有主体资格,司法实践中,大多也认定筹建中的公司与其雇佣的员工之间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双方在该期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来处理,故,员工如主张筹建期间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就缺乏法律依据,
难以得到支持。
2010年3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的《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实务座谈会纪要》第十一条规定:“新公司筹备阶
段品用劳动者而未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新公司支付该期间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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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般谁对公司筹建期间的劳动用工负责?
HR法律网:《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
HR不签合同也要支付双倍工资是这样的么?
HR法律网:HR也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然也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但是,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HR的主要职责就是订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就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是这样的么?
HR法律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众所周知。有三种情况(即“连续十amp;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