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很简单的了,说你考核不合格,又不敢辞退你,要你自己离职。不用说公司知道不合法了。
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要为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3.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1、你首先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辞退证明,并说明考核不合格。否则不离职。
2、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3、工作一年零一个月,补偿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如果违法辞退的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1.5*2=3个月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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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合同期限被辞退该如何保障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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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辞退,试用期已过,但公司反复要求改变试用期,以及工资,理由是现在筹备 。这样合理吗?
HR法律网团队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6个月以内的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一年合同能约定3个月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