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利息收入;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因此,若取得的利息收入不是国债利息收入,则需要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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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HR法律网: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用公式表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HR法律网: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的规定,经有权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税务
我公司为100%国资企业,现在,国资委无偿划拔给我公司一部分“其他企业的股份”,该部分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
HR法律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