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客服:1、公司强制性的在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对员工进行培训这个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向职工支付加班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HR法律网(www.law-hr.com)十分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若您的企事业单位需进一步帮助,请在本网查询更多信息,或直接在线咨询、拔打热线电话(4000-8899-5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雇员工,需不需要额外赔偿一个月的工资给
HR法律网客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
我想知道劳动法40条(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句话是怎么定义
HR法律网为您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规定:培训完毕之后,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年或一年半。如果不满这个时间,就要赔偿培训费用。请问这样合理吗?
HR法律网为您解答:培训协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合法。1、公司出资的培训,培训前可以与员工签订服务期合同。 2、劳动合同或培训服务期合同中,一般约定合同履行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