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法律网律师为您解答:您好,第一,在原公司发明的技术,无论是软件版权也好,专利也罢,如果是工作任务,一般属于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如果是工作范畴之外的,属于你个人所有。但是,如果是利用单位工作条件开发的知识产权,也应该归单位所有 第二,“带走”这些技术,不单单是竞业禁止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的违约问题,如果是使用了单位享有著作权或专利权的内容,属于侵权行为,原公司可以向你追偿,严重的,可能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的犯罪。 第三,由于你是IT从业者,发明应该是指软件开发的源代码。如果使用原来的源代码,可能构成软件著作权侵权,我们建议重写源代码,做到与原来不一样,就可以规避的侵权风险。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r.com)来回答你最关心最急迫的hr法律常见问题,为你消除迷惑,助你的企业一臂之力!欢迎您在线咨询或拔打热线电话。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跳槽时候已经避开原行业,但是现在公司不愿意履行竞业禁止协议,怎么办?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公司在法律方面没有问题,是可以单方解除竞业禁止的。因为当他们觉得你离职后不需要让你对公司机密内容保密时,自然不需要付你保密费。你在离职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如果此协议是在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一般就应当按照此协议来履行的。 HR法律网资深律师团队(www.law-h.com)来回答你最关心最急迫的h法律常见
HR法律网杨静律师为您解答:您好,具体额度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哦,各个省市的规定不一样,比如江苏就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